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請留步,留下你的問題吧!
深圳勞動仲裁律師網已經在線解答數千條網友提問。有任何勞動法問題,只要一鍵提交便可免費獲得律師的專業回復。我們的口號是:
有問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4-05-29 10:58瀏覽次數:454次
在5月7日提交書面離職信后,公司又跟我協商提交離職申請書,按照公司內部流程來辦理離職,離職申請書由直屬負責人簽字,同意5月31日離開,開始安排交接。但是將近5月31日,今天說把項目完成交接才能離開,但是項目要再持續一個月時間,請問應該怎么辦,能不能5月31日直接離職?
你好!根據你提供的信息推斷,你的情況應該是屬于你提出辭職的情形。既然公司已經批準5月31日離職,如果你不同意,那公司是不能單方延長的,因此到了5月31日便可以離崗離職。
免費咨詢熱線:198-4265-1889
辦公郵箱:[yjhlawyer525@163.com]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華融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