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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1:48瀏覽次數:490次
我和公司簽有勞動合同,約定了標準薪資,現在公司做了薪酬體系改革,要求員工重新簽署勞動合同,新的薪資對比我現在的薪資降低了,我拒絕簽署。 我想咨詢一下,這種情況我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保護我的權益?如果公司單方面調低了我的薪資,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有個情況,我手上的勞動合同找不到了,但是我有公司每月發(fā)我的工資明細,可以申請仲裁嗎?
你好!首先,如果新的勞動合同中明顯降低了薪資標準,那你是有權拒絕簽訂的,否則一旦簽署就會對你具有約束力。其次,如果你拒絕簽署,隨后公司單方降低了你的勞動報酬標準,那公司有責任提供其對你單方降薪的合理依據。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合理依據,則公司須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第三,在降薪的問題上,如果你有勞動合同,對你是最有利的。如果你手上的勞動合同找不到了,公司向你提供的工資明細以及發(fā)放工資的銀行流水,雖然效力要比勞動合同差一些,但也可以作為證明你原工資標準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