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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15:40瀏覽次數:530次
入職四個月,已轉正。公司要裁人,但不主動辭退,我之前是在甲方公司打卡上班,現在甲方的項目快結束了就應該回自己的公司去打卡上班,公司這邊負責人不給我安排新的工位,也不說我從這邊甲方公司完成工作后要怎樣去自己的公司打卡上班,我沒有本公司的考勤打卡權限,他們就一直拖著,到時候他們以我曠工為理由直接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也說了他們不走辭退流程,必須自己提離職,而且最多給2千多塊錢的基本工資補償。
你好!首先可以就你目前遇到的情況通過微信或者發函(關鍵是能留下證據)向公司作出說明,并要求公司給你安排工位、提供考勤打卡權限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這樣如果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認定違法的可能性會更大一些。而如果公司堅決不主動辭退你的,那就只能考慮以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為由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了(同時還要看公司是否發放待崗期間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