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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16:56瀏覽次數(shù):613次
公司通知如下: 放假時間及薪資核算 元旦放假:2023 年12月30 日-2024 年1月1日放假三天。 春節(jié)放假:2024年1月2日-2月29 日放假3月1日正常上班 薪資核算:其中法定假期 1月 1 日2 月份 天為法定期帶5天為調(diào)休班 其他按事假。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你好!首先,如果有加班,可以安排員工調(diào)休,但調(diào)休期間應當正常計發(fā)工資。其次,關(guān)于“2024年1月2日-2月29 日放假”的問題,根據(jù)《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28條的規(guī)定,如果是非因員工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chǎn)的,自用人單位停工、停產(chǎn)之日起計算,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