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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23:41瀏覽次數:2074次
老板從工資扣押1000塊錢 我們也沒有簽署任何勞動合同現在我不干了那1000塊錢也不給,我該怎么辦
你好!回復如下:
首先,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你的工資的,你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欠發你的工資。
其次,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期間為自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用工屆滿一年之日(工作不滿一年的,截至你離職之日),最長不超過11個月。
厲害了
真的
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