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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0:27瀏覽次數:618次
1、企業隨意延長員工加班時間,有時到凌晨兩點左右。2、周六周日隨意調班。3、員工在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忘記打卡,企業不予以補卡,也不給員工記工時,也不發漏卡工資。4員工因錯貼標簽或錯插膠殼線,也要進行罰款。綜上所述四條,企業這樣做合法嗎?
你好!關于第1、第2點,企業違不違法,要看對該員工是否是實行標準工時制,而且是否違反“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和“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規定。如果違反就違法,不違反就不違法。關于第3點漏打卡的問題,如果員工有證據證明其某一天實際出勤了,那企業應該還是要支付工資的。也就是說,支付勞動報酬應以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為前提,打卡只是記錄員工是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一種方式。關于第4點,會比較復雜一些,簡單說,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中有相關規定,而且該規章制度是經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履行公示告知程序的,那有可能合法;而如果規章制度中并無規定或者該規章制度不能作為用工管理的依據的,則肯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