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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0:02瀏覽次數:660次
三年勞動合同快到期了,目前處于第二年第四個月履約狀態,公司要續約勞動合同,但前提是員工需要簽署競業協議,如若不簽署,會有什么后果,假如公司要求解除當前勞動合同或者不續約勞動合同,我能不能拿到補償,補償是多少
你好!不知道你說的競業協議,是指在續簽的勞動合同中新加入競業限制條款,還是另外再簽訂一份競業限制協議。如果是前者,那有可能會視為公司降低條件與你續簽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你拒絕續簽,公司與你終止勞動合同的,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N);而如果是后者,對于另外簽訂一份競業限制協議,你當然有權拒絕。至于公司如果由于你拒絕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而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也有可能會視為其降低條件與你續簽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