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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11:57瀏覽次數:790次
本人于2022年7月在古德菲力健身房購買尹教練的48節(jié)總計2.16w元私教課時費。自2022年9月20日前后尹教練離職后(對我謊稱暫時休假),健身房兩次擅自更換教練。導致我上課體驗差,效果不佳。 本人于2023年8月29日,在一次極為無視科學常理和缺乏專業(yè)性的私教課后,忍無可忍提出退款:要求健身房退還剩余20節(jié)課時費,總計9000元。 經初步協(xié)商,健身房表示可以退還剩余20節(jié)課時費,但需要扣除其中30%作為退款手續(xù)費。 咨詢問題:1、私教合同中所約定的:“私教課僅一年有效期,一年期滿后消費者自愿放棄未使用的私教課退款權利。”是否為霸王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私教合同中所約定的:“健身房有權因各種原因更換教練,消費者同意并配合健身房安排。”是否為霸王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中沒有約定退款需要繳納任何手續(xù)費。此時健身房扣30%的主張是否無理,法律是否支持我全額退款?
你好!首先,“健身房有權因各種原因更換教練,消費者同意并配合健身房安排。”這條被認定為無效條款的可能性不大,“私教課僅一年有效期,一年期滿后消費者自愿放棄未使用的私教課退款權利。”這條倒是有一點可能。其次,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退款需要繳納任何手續(xù)費”,那健身房當然無權要求扣除30%的手續(xù)費。但是,現(xiàn)在是你提出提前解約并要求退款,那首先要考慮合同中有沒有約定你有權提前解約而且健身房需要退款,否則,健身房也可以拒絕你。因此,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你可以提前解約并要求退款,那其實就是你們雙方協(xié)商解決,在此情況下,抓住合同條款不一定對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