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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10:45瀏覽次數:624次
公司在2022年12月扣總工資額工資20%,2023年1月扣總工資額工資5%,2月扣5%,6月扣10%,7月扣6%,入職沒有工資績效,這樣合法嗎?能起訴公司拿回嗎?
你好!你說的這種情況比較復雜。首先,要看你們雙方對于勞動報酬標準是如何約定的,包括書面約定和口頭約定。具體而言,勞動合同中關于勞動報酬標準的約定很重要,而以往發送的工資表載明你的工資明細也很重要。其次,要看在你的工資結構中是否存在績效工資項目,以及具體的數額是多少。第三,如果你的勞動報酬中包含績效工資(哪怕只是以往的工資表中拆分出了這個項目),那就看雙方對于績效工資的發放是如何約定或者公司的制度對此是如何規定的。最后,還要看公司對你2022年12月份的工資進行扣發以后,你是否及時提出了異議。
入職就沒有績效工資,是公司做工資表拆分的
就算是公司做工資表拆分的,也成為既成事實,勞動仲裁委會一般是會確認的。當然,就算拆分出了績效工資,也不是說公司就可以隨便扣發的,而必須經民主程序制定并公布相關的規則。但對你最不利之處,可能是前幾個月扣發你的工資時,你并沒有及時提出異議,或者沒有留下提出異議的證據。
公司群里員工在追,之前有類似情況,后面補發了,現在有員工在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