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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1 11:51瀏覽次數:982次
試用期一位員工,職位是采購,入職簽訂了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規定禁止將公司任何內部文件拷貝帶出公司范圍內;
綜合評估該員工試用期未達到公司用人標準,所以試用期內辭退了她,但是她說不認可公司的辭退標準,要求仲裁,公司也不反對她去走仲裁;
不過通過監控查看到她最后一天把公司內部所有文件聊天信息都截圖保存到自己的U盤,她拒不承認拷貝了公司的資料,由于職位是采購,涉及到很多公司的機密信息,現在公司商業機密受到威脅,有監控全程拍攝到她拷貝資料,還有同事在她后面看到了操作,是否可以通過這個證據起訴她要求賠償且銷毀所有的的文件資料呢?
你好!要求她賠償,那要能夠舉證證明她侵害了你們公司的商業秘密,但照你說的情況來看,可能還達不到這個標準。不過,你們以她違反保密協議為由發函或者起訴要求她銷毀相關文件資料,倒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