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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10:02瀏覽次數:644次
要求返還服務費1780元、考務費800元及利息
(當時經由微信轉帳給新晨國際教育的帳號 以2580元為基數,自2020年1月10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至被告償清之日為止)。
事實與理由: 2020年1月10日,新晨以報考健康管理師可以申領政府補貼為由進行廣泛招生。新晨在向我咨詢健康管理師的相關信息時,新晨故意隱瞞報考健康管理師的條件,對我進行虛假承諾,并向我收取了相關費用。 我認為,新晨既不具備教育培訓的經營許可資質,沒有提供審查我是否符合學歷、職業等相關要求的服務。因此,我交付相關費用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新晨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我的合法權益,我為維護自身利益,特向羅湖區人民法院立案提起訴訟,望幫忙申訴并幫忙爭取退款要求。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