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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21:27瀏覽次數:623次
勞動合同是上市公司的孫公司,在職5年,孫公司在一年多前因貿易戰嚴重虧損。估計現在要破產了?,F在資產全部淘空,轉走到其他的子公司,大部分的員工勞動合同也轉到其他公司。只剩下幾千萬的未付供應商壞賬。原來讓我們轉到另一家公司重簽勞動合同,但沒有沒簽字。如果這個公司破產了,注冊實繳的資本已耗盡,又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是不是就拿不到員工的補償。
你好!如果勞動合同是和孫公司簽訂的,那一般就會認定和這家孫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在此情況下,主張權利的對象當然也就是這家作為用人單位的孫公司。至于你問的問題,要從兩方面來說:第一,如果其他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的,可以要求存在混同用工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如果孫公司的資產被轉移、占用、挪用的,在無法履行或者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相應的程序確認這是孫公司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