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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23:53瀏覽次數:592次
尊敬的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在龍華上班的普通員工,在任職期間認識到很多公司的客戶資源,并且在工作期間使用個人微信加了不少公司客戶(公司并無配備工作微信),平時也是使用個人微信處理工作日常,近日我于2023年3月10日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并且所有手續都已經交接完成,3月12日是公司發放工資的日子,但是老板質問我為什么要在離職的時候去加客戶微信,本人的確出于私心去加了幾個客戶微信,但是沒有過多交流,后來我便拉黑了,公司認為我是想將公司客戶資源帶去下一家公司,違反了保密協議,于是要求我刪除所有的客戶資源才發放工資給我,請問律師:公司行為是否合法?我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我是否需要刪除公司客戶微信?
你好!工資肯定是要向你發放的,至于你有沒有違反保密協議,或者說有沒有侵害公司的商業秘密,是另一回事。而后一個問題,主要還是要結合保密協議的具體約定來看,具體而言,是看你的行為是否違反了保密協議的具體約定。
感謝律師解答.還有幾個問題
1.公司是單休,上班時間是中午12點到晚上9點.每天工作9個小時,每周就是54個小時,沒有加班費,請問是否可以找公司索要這部分工資?
2.我的工資是7千,公司繳納社保基數是2360,是否算未足額為我繳納社保?
3.公司向客戶售賣可以翻墻去外網的軟件和節點,是否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