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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2:07瀏覽次數:775次
公司春節前裁員,有給n+1補償,但沒有發13薪和年終績效獎金。13薪在員工手冊有寫。公司有發協商解約讓我簽字,我還沒簽。請問我現在應該怎么合法維權?我不簽字需要去繼續上班出勤嗎?不太了解我現在不簽字屬于什么狀態。謝謝
你好!不簽字,那你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應該就還沒有解除,按道理你確實還是要去上班的,否則公司可以按你曠工處理。就你的情況而言,關鍵是你接不接受公司的補償方案。如果你堅決不接受,那就在拿到公司辭退你的證據后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好的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