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2-12-01 17:43瀏覽次數:750次
楊律師您好:我有一位職員休完所有產假后,就說不來上班了,只發消息提出辭職,現工資已全部發清了,他確提出要滿第三年的年假薪水?這個要求符合嗎?該如果處理?謝謝!
你好!首先,辭職是員工的權利。如果她是因個人原因辭職,關鍵是要提前通知你們。第二,該員工的工資、產假福利待遇以及社保、公積金,均計算至勞動關系解除的當日。第三,如果在正式離職前,她理應返崗工作的,你們可以要求她按時返崗。如她拒不返崗的,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對她作出相應處理。
她是個人原因不能返崗的,公司崗位一直是給她保留著,也沒有提前說辭職,一開始只說還來不了要請假,結果后來就說不來了辭職,現在所有工資、產假福利發完了,還提出年假5天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