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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15:40瀏覽次數:749次
因公司業務情況,公司進行整合要將個人的勞動關系轉入到下屬企業,并給予降薪,但同時還要做現在的工作和以后下屬企業的工作。如個人不同意就按照N+1賠償。像這種解除勞動合同不應該是違法解除2N的經濟賠償嗎?
你好!違法解除的2N賠償,是要在公司對你作出了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然后你申請仲裁,最后由勞動仲裁委或者法院對公司是否構成違法解除作出司法認定的。如果你同意協商解除,法定的補償標準是“N”,公司按“N+1”進行補償,你并不虧。但如果你堅決不同意的話,那就等公司正式作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后,你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