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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13:06瀏覽次數:831次
你好, 1、年假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證據的?這些數據都在公司那邊。 2、如果在職(20210101-20220831),年假勞動仲裁可以仲裁到今年這8個月在職的時間嗎(202201-20220831)? 3、計算公式是先匯總這兩年的再減去已經休假的? (365/365*5+243/365*5)- 0.5(假如休0.5天)= 8.33-0.5 = 7.83 ≈ 7
你好!首先,如果你是2021年1月1日入職,那你2021年度是否享受帶薪年休假,要看你從原單位入職新單位時是否存在工作間斷。如果存在,那你2021年度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如果不存在,則可享受。其次,如果是2022年8月31日離職,那么,2022年度的帶薪年休假=243÷365×2022年全年應休帶薪年休假天數。
假如在職時間是(202007-20220831),從原單位入職新單位時存在工作間斷,這2020,2021,2022的年假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