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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應得工資(扣除社保費、稅金等費用前的工資標準)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折算后,上不高于深圳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
請問公司每月發工資6500,但是勞動合同上基本工資為2360,其他為績效,我應該怎樣計算
公司報稅7000,扣除五險一金這些到手6000,請問以哪個為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