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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16:08瀏覽次數(shù):911次
試用期提前七天說離職,人事以招不到合適的人為由,不給辦離職手續(xù),若是多次協(xié)商還是無法離職要咋辦
你好!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guī)定,試用期內(nèi)只要你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無須用人單位的批準和同意。也就是說,只要你按規(guī)定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離崗離職。當然,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2款的規(guī)定,在離崗離職之前,你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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