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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13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依法解除或者終止的,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離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可以在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簽沒簽勞動合同,都是按上述規定執行。
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臨時有事提前三天跟他說 他不讓我走怎么辦
加班17個小時 現在提前三天跟他說辭職 他不讓我走 我可以告他
可以告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