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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8 17:17瀏覽次數:755次
是這樣子的
我這邊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了,但是好幾個月都沒有給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我去我申請仲裁了,那這個的賠償標準是怎么計算的呢?勞煩解答一下,謝謝
你好!根據公司未按規定向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違法行為直接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比如,造成損失1000元的,就要求賠償1000元;造成損失3000元的,就要求賠償3000元,依此類推。如果未造成損失的,則不能要求賠償。順便說一點,你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自己遭受了哪些損失,而且該損失要與公司未按規定向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之間存在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