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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10:52瀏覽次數:862次
我想問一下如果我跟公司老板簽了那個成長培訓合同,要干滿兩年,每個月要交兩百,兩年后變為獎金退還,如果中間離職就要補齊四千八給她,我不知道這個合同生效嗎[嘆氣]
你好!如果是公司給你支付培訓費(是真的付出培訓費,而不是什么內部培訓),那么約定你在服務期內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是合法的。但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且公司要求你支付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是這樣的,我來之前他已經給自己報了這個課程,來之后她說帶我去學習,然后就要求我簽這個合同了,尚未履行部分就是如果我后面還沒開始去學習的可以不用支付是嗎
不是。假設公司為你提供的培訓費用為10000元,首先,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10000元;其次,如果雙方約定的服務期為五年,你在已經履行了一年的服務期后辭職了,那你應向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數額為8000元{(10000元÷5)×(5-1)}。但是,可能你根本不是這種情況,因為你只說公司每月扣你200元,但公司實際有沒有給你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以及具體數額是多少,這才是最關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