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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15:57瀏覽次數:903次
楊律師好!法定代表人口頭錄音:你明天不能進公司,談事可以來,也不能上班了。
我是財務,不愿意作假。
我想咨詢:我是申請“經濟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楊律師好!這種情況,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經濟補償金”,是否可以?勝訴的概率是不是比申請賠償金大?謝謝!
還有強制交接,強制我交出把辦公室鑰匙及宿舍鑰匙。發生肢體沖突,有報警回執。
我沒有寫辭職報告
那直接事實是哪些?
怎么算辭退我呢?
直接事實——
通知:本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通知:本公司決定于2022年7月31日辭退某某某……
這既可以是公司向你出具蓋章的書面通知(這樣最好),也可以是通過微信發給你的通知,都可以,但一定要是公司對你作出明確的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你的意思表示才行。至于交鑰匙、取消門禁、踢出群,這些都屬于間接事實,認定不了公司作出了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你的意思表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