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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09:28瀏覽次數:1146次
公司202.4月口頭通知我要解除勞動合同,期間人事一直與我協商解除合同補償金事宜,4月底人事口頭答應按雙倍工資賠償,但他給的協議又不是2N賠償,說老板沒有同意,我修改了協議提出了我的要求,公司到現在也沒有回復,昨天(7.13號)人事突然給我一張工作安排通知,讓我去國際貿易部做一名銷售員,我原崗位是IT工程師。我拒絕簽字后人事發短信說是借調,請問借調是否也屬于勞動合同變更,而且我也不懂銷售和專業英語,我應如何應對公司的借調
公司今天16點幾分人事拿了一份處分(記大過)決定讓我簽,我沒有簽,處分決定沒有蓋公司的章,昨天給的調崗文件也沒有蓋單。還要我在7.15號15:00前整理公司IT的相關帳號密碼上交。
公司今天發6月工資也只發了我平時一半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