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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9 12:25瀏覽次數:1116次
您好,打擾您了,我咨詢一個問題,我有個朋友2020年原單位解散了,職工都進入了原單位上級總公司的托管中心(他簽的是永久合同,之前原單位一直給上養老保險),上個月托管中心的辦事人員給他打電話說,現在全國聯網了上級部門在網上查他名下有一個注冊公司,這是不允許的,讓他盡快解決(法定代表人換成別人,或者注銷公司),否則,把托管中心這倆年給他上的養老保險退回來并退出托管中心,當時他突然想起來,大約10年前,因為原單位沒活一直在外邊打工,一個朋友說借他名字開個公司,他答應了,之后這個公司具體怎么運作的他不懂也沒怎么問,之后就沒聯系了,現在人都找不著了,沒辦法,幾天前他就跟托管中心的人說不然就退錢吧,托管中心的人說,這事你不辦,你麻煩就大了,他問怎么麻煩大了,那人只說先補錢再說別的(把他退到街道),問托管中心的人補多少錢,他說不知道,得聽上級部門的,然后向外趕他說,我不留你了,你趕緊回去辦這事去吧!所有這些都是對話,沒有書面文書,因為還有一年他就退休了,所以很憂慮,他很不理解,聽別人說,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人在外邊不能開公司,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工人,從單位沒活起到現在一直在打工,干些體力活,盼著退休那一天,該怎么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