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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14:31瀏覽次數:910次
孕期被停薪停職未解除勞動合同,應如何維權拿到經濟補償金? 在單位工作三年,孕3個月時公司提出要解散崗位,要求本人自離,當時拒絕了。公司以經營困難如果繼續上班工資也無法正常發放為由,表示可以讓本人繼續上班。因前期尚有未發放工資,本人只能妥協與公司協商每月20號發放前期拖欠工資,孕期同意停薪休假,社保全額自費在公司掛靠,當時公司同意了。但該公司后面并沒有按期發放本人前期拖欠工資。現下本人想通過法律途徑拿到前期拖欠工資以及孕期被停職的經濟補償金,但勞動合同尚未解除,仍是請假狀態,我想咨詢下以目前的情況我該怎么做才能有利我維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