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2-04-11 09:58瀏覽次數:1005次
3月14-20日深圳封閉管理,我們14日放假15號上班半天,然后15日下午正常放假到18日,但是公司沒有任何補貼而且要求我們填寫年假單,請假理由不能帶有“疫情”兩個字,從3月底又說星期六調3月疫情放假的天數,我們已經寫了假單,現在調休又要再寫假單這樣子不是要我們扣掉雙陪的年假嗎?請問這樣子合法嗎?
你好!根據規定,對于今年3月14日至18日全市封閉式管理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年假(也就是用年假抵掉那幾天)是可以的,但在用年假抵掉之后又再安排調休是不合法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