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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4:24瀏覽次數:1041次
律師你好,請問公司是外地的,承包項目在深圳,工人剛上班幾天在工作時受傷,沒有合同和考勤記錄等憑證。原公司出具的工傷賠償協議和現工友的證詞可否作為勞動關系的證明申請工傷認定。
你好!首先,“工傷賠償協議”能否證明你與該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要結合具體的內容進行判斷。
其次,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2條第1款第5項的規定,其他勞動者的證言,是可以作為認定當事人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時參照的憑證的。但是,從司法實踐的情況而言,該作證的勞動者首先要能證明其與該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或者某種用工關系,這樣才能為其他勞動者作證。
當然,你現在是要申請工傷認定,把能夠提供的材料提交過去,是否符合條件,由勞動行政部門來認定。如果經審查認為不能證明的,可能要先申請仲裁確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