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請留步,留下你的問題吧!
深圳勞動仲裁律師網已經在線解答數千條網友提問。有任何勞動法問題,只要一鍵提交便可免費獲得律師的專業回復。我們的口號是:
有問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2-03-07 11:19瀏覽次數:1439次
1、勞動法規定員工入職滿1年享有5天年假,公司卻只允許3天年假,這屬于違法嗎? 2、過年期間,除去法定7天節假日外,公司要求全體員工多放假3天,但是這3天假在2月份卻不發放薪資,是公司強制要求的,因此想問下這個正常嗎
你好!首先,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的規定,年休假最低一檔是5天。如果用人單位的規定與法律的規定相悖的,違法而無效。其次,用人單位安排員工放假的,應參照停產停工的規定,支付勞動者放假期間的工資。
免費咨詢熱線:198-4265-1889
辦公郵箱:[yjhlawyer525@163.com]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華融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