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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23:18瀏覽次數(shù):1154次
我在2021年10月29日進(jìn)入這家公司,勞動合同簽的2021年10月29日到2022年10月28日,21年11月和12月算試用期,給我試用期底薪,這個月我算是轉(zhuǎn)正了,今天老板卻和我說類似讓我辭職的話,我記得這樣公司應(yīng)該是需要補(bǔ)償我的,想了解一下具體我要怎么做才能讓公司補(bǔ)償我呢?
你好!建議先要求公司出具書面的辭退通知。如果公司拒不出具,則要想辦法收集其他能夠證明公司辭退你的證據(jù)(如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電子郵件、錄像等),然后才好維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