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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09:41瀏覽次數:1492次
外省過來實習的學生,剛剛簽訂了勞動合同和實習協議,簽署的合同沒有詳細說明有加班,依法享受節假日休息,寫明每周至少休息一次,但是因為缺人需要加班,休息需要申請且有人頂崗才能休息,同時沒有節假日。 想咨詢一下,實習生離職是按照勞動合同,還是實習協議沒準,同時如果公司拖欠工資,或者壓著實習生不走該如何辦? 實習生離職是按照勞動合同為準,還是按照實習協議為準? 公司的勞動合同沒有寫明加班和加班費的情況下,加班會如何? 實習協議和勞動合同同時簽署,勞動合同沒有寫明正式工工資情況下,工資是按照勞動協議上為準,還是按照正式工?
你好!如果你還是在校學生,那么根據規定你與用人單位之間不能建立勞動關系,通常按勞務關系處理,因此,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至于你們之間簽訂的協議,無論是勞動合同還是實習協議,一般都認定為是勞務合同的性質。在此情況下,你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你們達成的約定(包括書面約定和口頭約定)為準。
大三實習學生,來到深圳這邊實習,剛剛和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和實習協議,目前正在公司里實習(工作),想咨詢離職是否只要按照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后,按照流程走就可以離職? 如果公司拖著,不讓實習生離職,同時拖欠工資,是否可以實習生直接不管,離開公司? 同時,所簽署的勞動合同沒有寫明員工需要加班,公司卻要求員工加班,是否違規? 實習生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后,工資是否再離職前都正常發放
既然是在校學生,如上所述,你與用人單位之間不能成立勞動關系,通常按勞務關系處理,而你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你們達成的約定(包括書面約定和口頭約定)為準。因此,關于離職(辭職)等問題,均在于你們是怎么約定(包括書面約定和口頭約定)的。此外,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并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