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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09:20瀏覽次數:1465次
子公司注冊地在平湖街道辦管轄范圍,因故在2021年2月搬遷到龍崗區龍城街道辦管轄辦公(是母公司注冊地),之前的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地址也沒有變更。請問去哪里申請仲裁呢?
你好!首先,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1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其次,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8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