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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7:18瀏覽次數:1545次
本人處于哺乳期中。工資為3000元,社保五險一金繳納為1111元,繳納基數是3000元。過往工資條并未將工資進行分類。現公司表示本人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基本工資為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將調整到當地最低工資水平2330元。請問這樣做是否合法?
你好!只是調整工資的構成,很難說是違法。
哺乳期實發工資從3000改為2500,這樣是否合法
如果你們約定了工資標準是3000元(包括書面約定和口頭約定),那么用人單位無權單方降低你的工資標準,與你是否在哺乳期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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