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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4 17:01瀏覽次數:1431次
請問下銷售任務未完成,公司要求扣薪資,能夠申請訴訟嗎?
今天公司董事會向我通報了如下決定:
因未能快速建立業務模型,未能形成基本流程和打法,決定扣減 7月份工資 3萬元;以上工資為暫扣,待完成業務模型,形成基本的流程和打法后,予以補發;
請問這合法嗎?
你好!如果勞動合同中有相關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中有相關規定,公司是有權扣減工資的,但仍需受到如下限制:1.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第1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照規章制度對勞動者實施經濟處分的,單項和當月累計處分金額不得超過該勞動者當月工資的30%,且對同一違紀行為不得重復處分;2.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第16條以及《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3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每月扣減賠償費用和違紀經濟處罰后的員工工資余額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
當然,如果只是將部分工資延遲發放的,也需要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