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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6:03瀏覽次數:2152次
員工手冊如下:
第13月工資(暨年終獎金、部分崗位適用):一般情況下,第13個月工資等同于當年第12月的標準工資(不含加班費、全勤獎等)。如果員工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年,該員工的第13個月工資將按比例計算。具體第13月工資(暨年終獎金)政策,公司將另行公布。
你好!就你所述問題,應當適用《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14條第2款的規定更貼切一些,因為該條是專就員工離職如何享受支付周期未滿的工資的情形所作出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員工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等支付周期未滿的工資,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