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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5 15:38瀏覽次數:7477次作者: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號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勞動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五、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本勞動合同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償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七、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八、本勞動合同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㈡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㈠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職務為 ,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
㈡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且必須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后進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產經營需要實行以上第2或第3種工時制度的,應當依法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實行。
㈡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獎勵假、陪產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㈠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內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定為 元。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㈡甲方工資支付周期為 月 日至 月 日(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定每月 日為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㈣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㈡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辦理。
㈤甲方應當在臺風黃色、橙色、紅色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除必需在崗外,應當根據工作地點、工作性質、防災避災需要等情況安排乙方推遲上班、提前下班、停工或者換休。若甲方安排乙方停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若甲方安排換休的,原則上在當月內安排補班。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㈡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㈠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⑷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⑺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⑴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⑶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條第(一)項第4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㈢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㈣甲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如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并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以下第 類。
1.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2.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續訂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日期: 年 月 日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免費下載:中山市勞動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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