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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18:19瀏覽次數:20348次作者:天津社會保險
編輯同志:
我是2014年10月審批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人員,12月確診為職業病,2015年2月認定工傷并確定傷殘等級為五級,請問我能否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劉玉
劉玉讀者:
根據《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津政令〔2012〕50號)文件第26條規定“職工退休后確診為職業病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本規定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職工退休后確診職業病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發標準等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12〕375號)文件規定“職工退休后被確診為職業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有傷殘等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支付標準以本人初次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為計發基數(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領取不足12個月的應與退休前的繳費工資基數一并計算),計發基數高于確診職業病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天津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低于天津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天津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
依據上述文件規定,您退休后確診職業病后認定工傷并鑒定等級為五級,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來源: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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