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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07:51瀏覽次數:24804次作者:勞動仲裁律師網
根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1年8月30日發布的《關于2020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21年度工資福利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1〕15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天津市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濟費執行如下標準:
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6777元×6個月=40662元
供養直系親屬二人者:6777元×9個月=60993元
供養直系親屬三人及以上者:6777元×12個月=81324元
相關規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于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
第六條 對企業職工、離退休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濟費,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供養1名直系親屬,按6個月計發;供養2名直系親屬,按9個月計發;供養3名或3名以上直系親屬,按12個月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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