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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03:14瀏覽次數:2773次
我單位強制我們在三月之前必須休年假,節假日不許歇班
你好!總的來說,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年休假,但也要考慮職工本人的意愿。具體而言,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而職工不同意休的,只有在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無需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否則,用人單位很難以其已安排休年假、但職工本人不同意作為拒絕支付未休年假工資的抗辯理由。此外,用人單位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當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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