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0-02-21 17:07瀏覽次數:7315次作者: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問題內容
企業能否解除或退回被隔離的勞務派遣員工?
答復內容
用工單位不得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采取隔離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人員中的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期間的工資待遇等參照用工單位直接用工的相關政策。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時間:2020-02-21)
2次